为落实《生态环境监测条例》相关要求 ,禁止监测持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,采测拆分促进监测行业健康发展 ,委托更好支撑美丽中国建设,转包自行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分包现公开征求意见。排污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"意见征集"栏目检索查阅。单位
各机关团体、管理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。办法请于2026年8月28日前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我部 ,禁止监测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采测拆分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。委托
联系人 :生态环境监测司 仇鹏
电话:(010)65646383
邮箱 :zhiguanchu@mee.gov.cn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
邮编:100006
附件:
1.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2. 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编制说明
3. 《生态环境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及编制说明
4. 征求意见反馈单
生态环境部办公厅
2026年8月1日
(此件社会公开)
附件1:征求意见单位名单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
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应急管理部办公厅
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
各省
、转包自行征求自治区、分包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
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
生态环境部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
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
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
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
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
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
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
生态环境部信息中心
















